一、組織性質
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智慧環衛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是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的分支機構,在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領導下工作,以服務為中心,由全國環衛行業各相關部門、單位與個人自愿參加。
二、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智慧環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與委員訴求,爭取有關部門對智慧環衛相關工作的支持。
2、接受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的委托,響應環衛產業同行意愿,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對智慧環衛建設現狀及需求廣泛開展調查研究,編制智慧環衛行業發展報告,積極向政府部門提出制定智慧環衛技術與管理的標準、規范、制度和立法的建議。
3、搭建行業公共服務平臺,加強行業間的聯系和信息交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智慧環衛領域的學術研討、經驗交流、技術推廣工作,廣泛組織智慧環衛行業人員培訓,受協會或機構委托承辦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展覽、會議等活動。
4、調查國內外智慧環衛的發展現狀,開展智慧環衛技術與管理的科學研究,探討在互聯網+時代環衛產業發展的新思路,促進智慧環衛產業的發展和培育。
5、完成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下達的其他任務。
三、組織構成
(一)顧問
(二)專家
(三)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常務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四)委員
(五)秘書處
四、權利與義務
(一)委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專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專委會組織的有關會議和各類活動;
3、獲得本專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專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6、參加本團體的活動時,享受會議費或注冊費優惠。
(二)委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并執行本專委會的工作章程和決議;
2、維護本專委會的合法利益;
3、增進委員之間的團結,維護本專委會的權威性;
4、完成本專委會交辦的工作;
5、按規定交納會費;
6、向本專委會反映行業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會議制度
(一)本專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主任委員、常務副主任委員、副主委委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部分普通委員參加。
(二)年會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因特殊情況不能主持的,委托常務副主任委員主持。
(三)年會主要內容是:
1、制定和修改工作辦法
2、審議確定本專委會組織架構
3、審議本專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制定和修改行規行約
5、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四)主任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經1/3以上主任委員提議的,可以臨時召開委員會議。
六、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1、會費;
2、社會贊助;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二)經費用途:
1、專委會會議活動開支;
2、行業調研經費;
3、行業相關技術咨詢費;
4、行業標準規范編制費;
5、行業試點及示范評選工作經費;
6、專委會日常辦公費。
關于協會 / ABOUT US
工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