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海濱:垃圾收費首先要提高可操作性
陳海濱教授,華中科技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環境規劃與管理方向學科帶頭人,中環協生活垃圾處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智慧環衛專業委員會專家。長期從事環境保護和城市建設方面的科學研究和教學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是城鎮環境規劃與管理、固體廢物處理與資源化。1999年獲建設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2001年獲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稱號,2007年獲華中科技大學“我最喜歡的導師”稱號。主持完成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18項,其中四項成果分別獲得建設部、湖北省、海南省、教育部科技進步獎,三項成果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七項成果作為國家行業標準頒布實施;主編、出版科研專著兩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50多篇。
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是根據處理成本確定的,收費時可按垃圾處理成本一次性收取或分步收繳??紤]到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等因素,部分城市在最終確定收費標準時會“收取一部分、補貼一部分”。一方面要保證垃圾費能順利收上來,另一方面還要讓市民能配合,不把垃圾隨意丟棄,這兩點都很重要。雖然袋裝垃圾也可作為一種簡化的計量收費方式,但可能有人為了不繳垃圾費而偷排亂丟垃圾,反而造成更大的污染。因此,垃圾收費首先要提高可操作性,保證大家都能及時繳費。而隨水收繳垃圾處理費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辦法,廣東省中山市等城市采用的“水消費系數法”就是隨水收費的方法之一。
“水消費系數法”又稱“水消費量換算系數法”,即通過調查研究與統計分析,找出不同垃圾產生源(不同水消費群體)垃圾排放量與其水消費量之間的換算關系,并用折算系數(單位水消費量所換算的垃圾量)直觀表示。因此,只要知道特定垃圾產生源(特定水消費群體)進行社會經濟活動的用水量,就可立即換算出相應的垃圾產生量,進而測算出用戶應交納的處理費數額。簡而言之,利用供水系統的收費平臺收繳垃圾處理費——只需將各組的折算系數輸入水費收繳程序中,便可以及時分類(組)收繳垃圾處理費。2005年,由華中科技大學與中山市組成的課題組結合中山市社會經濟條件以及產業結構等因素,將“水消費系數法”用于計征垃圾處理費實踐——通過抽樣調查、統計分析和案例研究,分別確定不同社會群體垃圾產生量與水消費量的換算關系(折算系數)。如居民組水消費系數為3.49(公斤/噸),而工業組水消費系數為4.66(公斤/噸),以此類推測定其余6個消費群體(組)的折算系數。
“水消費系數法”是集成了多種方法優點的一種新型收費方法。從征收方式看,其本質上仍屬委托收費的范疇;從計量方式看,它屬于計量收費,只是這個“量”是由用水消費量來換算出來的分類(組)平均量,而無需逐一統計垃圾產生量,因而過程簡單明了。中山市自2005年8月1日起采用“水消費系數法”收繳生活垃圾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實際收繳率達97%,而收費成本僅為1%,徹底解決了垃圾處理費收繳過程中的“收繳率低”和“收費成本高”的難題。我強調一下,各地在推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過程中,應本著“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的原則,根據當地社會經濟具體條件和發展需求,采用合理收費標準和可行計征方法,不宜“一刀切”,也不必追求一步到位。
我國供水收費系統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非常成熟,其管理程序與過程規范、穩定。將垃圾處理費隨水費征收,保證了其程序與過程規范、穩定,并從技術角度杜絕了“拒交”、“漏交”、“少交”等現象以及由于人為操作造成的不公正乃至腐敗行為,保證了“排污者付費”原則的施行,體現了社會總體公平。